:: 本馆概况 :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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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证籍管理办法

       (一)新证办理
      1. 本专科生:
      (1)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入学报到新生名单,统一制作借书证。
      (2)各系部与图书馆联系进行新生入学教育。
      (3)每位新生需提供1张1寸照片,以班级为单位,由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,领证后每位新生需上机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考核激活证件,方可使用。
      2. 教职工:
       凭人事处进校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,带本人1张1寸近期照片,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。
      (二)退证(借书证注销)
       凡因毕业、进修结业、休学、出国、调动等原因离校者,均应到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,退还借书证,作为离校手续之一。证件遗失者,每证需缴款5元。
      (三)挂失/解挂/补证
       挂失:不慎遗失借书证,首先应立即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,以避免图书被他人用您的借书证冒名借出,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。
       解挂:如被挂失后的借书证又重新找回,且若尚未补办新证,可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解除挂失手续,原证可继续使用;若已补办过新证,原证自动作废,不再继续使用。
       补证:若挂失2周后,仍未找到证件,可到图书馆办证处补办新的借书证,需提供近期照片1张,材料费5元。
      (四)换证
       如不慎损坏借书证,需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证处以旧证换新证。
      (五)借书证延期
       教职工的借书证如到期,请到图书馆办证处确认所借的图书并全部还清后,方可继续办理证件延期手续。
      (六)通用借书证
       办证对象:通用借书证是指“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”,可在省内所有高校图书馆通用。办证的对象为本校的教师。
      办证时间:每年5月和11月各办证一次,有效期为一年。
      办证地点: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证处。
      办证费用:每证需交1张1寸照片,15元工本费,100元押金。
       权限:每证限借图书4册,借阅期限参照各图书馆的借阅规则。通用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借书时须同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。所借图书必须登记到借书证上。持证者如有违章均执行被借馆的处罚规定。通用借书证要妥善保管,一旦遗失,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,并通报全省各馆。遗失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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